润滑脂宽温度范围滴点测定仪的校准核心是温度准确性校准与滴点检测重复性校准,需依据国家标准(如 GB/T 4929)或仪器说明书,使用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分步实施。
一、校准前准备
标准物质与设备
准备已知滴点的标准润滑脂(如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制备的标准样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准备经检定合格的标准温度计(精度不低于 0.1℃)、计时器(精度 0.1s)及样品制备工具(如刮刀、试管)。
仪器状态检查
清洁仪器加热炉、滴点检测装置(如导管、接收盘),确保无残留润滑脂。
接通仪器电源,预热 30 分钟,确认升温速率、温度显示等功能正常。
二、核心校准步骤
1. 温度准确性校准
温度是滴点测定的关键影响因素,需覆盖仪器的宽温度范围(通常 - 20℃~300℃),至少选取 3 个校准点(如低温点 - 10℃、中温点 100℃、高温点 250℃)。
将标准温度计插入仪器温度传感器的同一检测区域(如加热炉内样品试管位置),确保探头与仪器传感器距离不超过 5mm。
设定仪器按校准点温度升温,待温度稳定(显示值波动≤0.2℃/min)后,记录仪器显示温度与标准温度计读数。
计算每个校准点的温度误差(仪器显示值 - 标准温度计读数),误差需符合要求(通常≤±1℃);若超差,需调整仪器温度修正系数。
2. 滴点准确性校准
使用标准润滑脂验证仪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步骤如下:
按标准方法(如 GB/T 4929)制备标准润滑脂样品,装入专用试管,确保样品量、高度符合要求。
将试管放入仪器检测位,设定升温速率(通常 5℃/min 或 10℃/min,需与标准样品证书一致),启动检测程序。
记录仪器检测到的 “滴点温度",与标准样品证书上的 “标称滴点" 对比,计算滴点误差(仪器检测值 - 标称值),误差需≤±2℃;若超差,需检查滴点检测装置(如光电传感器)的灵敏度。
3. 重复性验证
同一条件下重复检测,验证仪器稳定性:
取同一份标准润滑脂样品,按上述步骤重复检测 3 次。
计算 3 次检测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RSD),RSD 需≤1%;若超标,需排查加热炉温度均匀性或样品制备一致性问题。
三、校准后处理
若所有校准项目合格,记录校准数据(包括校准日期、标准物质信息、各点误差、重复性结果),并粘贴 “合格" 标识。
若某项校准不合格,需暂停使用仪器,联系厂家维修或重新调整后,再次执行全流程校准,直至合格。
校准周期通常为 1 年,若仪器频繁使用或出现故障,需缩短校准间隔(如 6 个月)。